各院、部、处、室:
为拓展教职工国际视野,增强教职工国际意识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学院管理水平,推进国际交流合作,学院决定选派教职工于2019年8月赴我院友好合作院校芬兰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进行短期研修。现就选拔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原则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按需派遣、学用一致、保质保回”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服务于学院总体发展,紧密结合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综合管理等实际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选派教职工,优先选拔一线教师出国(境)进行短期研修。
二、选拔条件:
(一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思想品德、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;身心健康,爱岗敬业,团结协作;无任何违法、违纪记录;承诺长期服务于学院。
(二)在我院工作满3年以上,且近5年未参加过学院组织的出国(境)学习或交流的在编在岗教职工,具有良好的岗位能力和专业素养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
(三)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、强硬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,在教学、科研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。
(四)一般教职工须具有本科学位或受聘教师中级及以上岗位;管理干部要求具有本科学位或受聘正科及以上岗位。
(五)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,须提供相关外语水平等级证书。
(六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优先选拔:
1.获得国、省级各项荣誉称号的;
2.获得国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、优秀教材、发明专利奖励的;
3.获得国、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的。
4.获得国、省级教学竞赛奖励的;
5.主持或参与完成国、省级教研、科研项目的。
三、申报流程
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行填写《2019年赴芬兰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短期研修报名表》,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,加盖公章后与所需证明材料一同递交。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。纸质版递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管理科(院务楼226室,联系电话33589360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vtc_edu@foxmail.com,邮件标题为“院部处室名称+申请人姓名”。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递交所有材料。
四、选派程序
报名截止后,国际交流合作处初审并提出选拔意见,报院领导审核后提交院务会审定并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因公出国(境)研修审批手续。
五、所需材料
(一)填写完整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章的《2019年赴芬兰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短期研修报名表》;
(二)身份证、户口本(复印件);
(三)毕业证、学位证(复印件)或相关证明材料;
(四)职称证(复印件)或相关证明材料;
(五)外语水平资格证书(复印件);
(六)教学科研、学科建设、技能大赛或服务管理工作中受表彰奖励的各项证明材料(复印件)等。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9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