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通知,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选派15名在职专业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等院校参加为期3个月的见习交流。
一、选拔原则: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按需派遣、学用一致、保质保回”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服务于学院总体发展,紧密结合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综合管理等实际,选拔一线教师出国(境)进行短期研修。
二、留学院校和选派专业:
(一)留学院校(共5所):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、新加坡理工学院、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、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、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。
(二)选派专业:机械、化学、生物、精密工程、电子工程、物联网/智能连接系统、大数据分析、航空航天、铁路运输等(附件1)
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意向留学院校,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。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,申请人应服从调剂,否则视为弃权。
三、资助内容:
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,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。
四、选拔条件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(二)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(三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(四)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69年9月5日以后出生)。
(五)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(六)英语流利。申请人应提交雅思、托福成绩(如无,亦可提交大学四、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外语水平证明)。同等条件下,择优推荐外语水平达到雅思6.0、托福80分的人选。
(七)具有本科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五、申报流程
各相关二级学院推选1名优秀人选,填写《2019年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报名表》,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,加盖公章后与所需证明材料一同递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管理科(院务楼227室,联系电话33589360)。请于2019年9月5日18:00前递交所有材料。
六、遴选程序
报名截止后,国际交流合作处初审并提出选拔意见,报院领导审定1名申请人并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申请人于9月10日之前登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并按要求准备对外联系资料,并于9月12日前递交国际交流合作处。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申请人资料递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,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专家评审,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七、所需材料
(一)填写完整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章的《2019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报名表》;
(二)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信息页复印件;
(三)自本科起学历、学位证复印件;
(四)自本科起成绩单;
(五)教师资格证复印件;
(六)有效英文水平证明;
(七)职称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;
注:入选申请人需提供材料2-6的英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公章;同时,需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,将个人信息采集表及材料2-6按顺序装订成册。请准备纸质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电子版1份。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9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