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专办员将护照、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送省外办出国管理处办证大厅护照窗口审核。
二、护照或通行证申办材料经审核受理后,工作人员开具护照、港澳通行证接案单。
三、专办员持接案单在收费窗口交费。
四、专办员凭已加盖收费章的接案单,按照领取日期在护照窗口领取证照。
五、专办员领取证照后,需检查护照(通行证)的数量与实际办理人数是否相符,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等,并填写护照领取单(见附件十一),同时在领取护照、通行证登记本上填写领取日期、团组预期抵境日期、联系电话(固定电话和手机)、签名。
六、如前往互免签证国家(包括在境外办理签证),需在护照窗口办理出境证。
七、办理护照和通行证,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如遇特殊情况可办理加急业务,时限为次日取照或第三日取照,并按规定交纳加急费。